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滨江新城S356以南,天生港-林家港)单元,单元编号为3212820104,具体边界北至356省道,南至长江和中心城区边界,东至林家港,西至天生港,总面积173.19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38.59公顷,开发边界外面积34.60公顷。
(二)目标定位与规模控制
1、目标定位
中心城区(滨江新城S356以南,天生港-林家港)单元层次详细规划顺应区域发展趋势,发挥长江滨江景观优势,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和活力,规划目标定位为:城市活力内港,青创引力前湾。
2、规模控制
(1)人口容量
到2035年,规划范围内常住人口容量约1.12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173.19公顷,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138.59公顷中,建设用地面积128.13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10.46公顷。
(3)住宅建筑规模
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控制在45万平方米。
规划新增住宅面积29.67公顷,规划住宅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
(2)公服设施配置
建立“片区级(15分钟社区生活圈)-社区级(5-10分钟便民生活圈)”二级设施配套体系。
落实上位规划对于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传导内容,完善社区级设施配套。
①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范围内,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为独立用地的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服务设施,复合设置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服务站等片区级服务功能。
②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新增1处幼儿园;规划2处基层社区服务设施,1处为独立占地,1处结合居住用地设置。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5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4.30%。
(1) 文化用地
规划文化用地1.4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13%。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设置科技馆1处,为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2) 科研商业混合用地
规划科研用地1.6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28%。
(3) 教育用地
规划教育用地0.7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57%。
规划范围内明确用地的幼儿园共1处,面积0.73公顷。
(4) 体育用地
规划体育用地1.30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02%。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设置体育健身游园1处,为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
4、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4.0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8.80%。
规划商业用地7.7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06%。
规划研发设计用地7.6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5.97%。
规划商业商务混合用地8.6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6.77%。
5、特殊用地
保留现状特殊用地3.39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