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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冯钦 图片:苏北门户
近日,如皋有2宗商住地块挂牌!
R2022076如城街道海阳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土地性质商住,土地面积63441平方米,约95.1615 亩,2.20<容积率<2.50,起始价57096.90万元,以最大容积率2.499计算,起始楼面价约3601.8元/平米。
R2022077如城街道海阳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土地性质商住,土地面积63440平方米,约95.16 亩,2.20<容积率<2.50,起始价57096万元,以最大容积率2.499计算,起始楼面价约3601.8元/平米。
2宗地块周边有时代壹号、颐和禧园、中央花园、春茂花园、龙游河小区、星雨华府等。
周边有如皋农商行总部大楼、龙游河生态公园、如皋吾悦广场等。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R2022076 | 如城街道海阳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 | 63441 | 商住 | 2.2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30 | 25<绿化率 | 70 | 11500 | 57096.90 | 10 (元/平方米) |
R2022077 | 如城街道海阳南路以西、中央大道以南地段 | 63440 | 商住 | 2.20<容积率<2.50 | 建筑密度<30 | 25<绿化率 | 70 | 11500 | 57096 | 10 (元/平方米)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R2022076号地块酒店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3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酒店、商业、商务办公临海阳南路集中设置,主楼高度不低于120米。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和和地下停车(垂直式停车位尺寸不应小于2.5米×5.3米),开发深度不超过12.0米,占地范围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占地面积约5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详见规工设(2022)如字第47号规划条件。 (2)R2022077号地块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3.5万平方米。商务办公临海阳南路设置,建筑高度不低于90米。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用于人防工程和和地下停车(垂直式停车位尺寸不应小于2.5米×5.3米),开发深度不超过10.0米,占地范围退用地红线不少于5.0米,占地面积约5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详见规工设(2022)如字第48号规划条件。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充分考虑对周边地块的日照影响,日照影响分析按《江苏省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2/T3702-2019)执行;规划条件中明确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核实,社区管理用房、室内文体设施建设成本不列入住宅小区房屋开发建设成本,须由土地受让方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若R2022076号地块与R2022077号地块为同一受让人,物业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等公建配套可统筹考虑。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所涉及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