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江苏银声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靖税靖城通〔2022〕01号),文书内容概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四规定,请你(单位)就欠税(费)和滞纳金事项至我局处理。
请你(单位)及时到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地址:靖江市江平路139号3007室,联系电话:0523-84894590)。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靖税靖城通〔2022〕01号)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靖城税务分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