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相关未接种新冠疫苗行为 给予履行社会责任 负面评价的联合通告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8-29  /  浏览:2093 次  /  

关于对相关未接种新冠疫苗行为

给予履行社会责任

负面评价的联合通告


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要求,现决定对2021年8月25日前,辖区内所有18周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给予履行社会责任负面评价,在其所在小区(村民小组)进行相对风险告示提醒,并视情存档和通报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

特此通告。

晨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江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华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富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康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兴阳社区居民委员会 文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越江村村民委员会   木金村村民委员会

同康村村民委员会   雅桥村村民委员会

宜稼村村民委员会   宜和村村民委员会

2021年8月22日


来源丨品味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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