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女士咨询:
多年前我在东环花苑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我们家至今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想了解一下,何时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的开发建设单位须凭合法的用地、规划、建设手续以及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购房人方可与建设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领取各自的不动产权证书。经调查,由于咨询人咨询的房屋开发建设单位至今未完善用地、规划、建设手续以及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故购房人暂时还不能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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