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挂[2021]4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定位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靖储2021挂2号 | 永益路北侧 | 70210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1.2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5% | 30%≤绿化率 | 40 | 13270 | 44232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 60日内,在靖江市境内注册外资公司且注册外资实际到帐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外资公司不得随意撤资或减资。外资到账情况须经市商务局认定,逾期未完成外资公司注册且注册外资实际未到账的,取消其竞得资格。 2.竞得人须配建一所3轨制幼儿园,幼儿园建设标准按照江苏省优质幼儿园进行设计,并配备所有教育教学设施,幼儿园围墙内有效用地面积不低于7725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480平方米,接送等待区不低于1200平方米。施工、装修、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方案(详见《永益路北侧规划幼儿园建设标准》),须经市教育局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建成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地块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划拨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教育局协助。该宗地在成交确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靖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 3.永益路北侧02、03地块间规划道路由竞得人投资建成后,无偿移交属地政府管理。 4、该宗地地下建筑不得超出地下室轮廓线(详见规划平面图);地下建筑的主要功能是停车、设备、人防,不得作其他用途;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 5、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地块编号:靖储2021挂2号;
报名时间:2021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1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1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0日8时30分 至2021年03月22日9时30分;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挂[2021]7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定位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靖储2021挂1号 | 永益路北侧 | 111241 | 商业 商务金融用地 | 1.10≤容积率≤1.30 | 建筑密度≤55% | 10%≤绿化率 | 40 | 5060 | 16853 | 10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由城南园区管委会对参与该地块竞买的单位进行资格前审,并出具资格审核告知函。竞买人凭资格审核告知函参与网上竞买。 2.该宗地在成交确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得人须与靖江市人民政府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由城南园区负责整个项目的后续监管。 3.该项目建成开园后10年为税收考核期。第1年亩均税收不低于6万元,第2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第3年至第10年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纳税总额以靖江市税务部门核算统计的数据为准。地块东侧退让高速约18亩土地不能开发建设,该18亩不计入税收考核。如开园后年度税收未达到标准,应承担违约责任,差额部分以违约金形式,在下年度的3月底前一次性补足。 4.该地块严禁改变用地性质,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原则上严格控制产权分割,开园后年均纳税总额达到标准的,该地块可以产权分割。低层最小分割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多层及多层以上最小分割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分割面积合理误差率为3%)。分割对象须为法人单位,该地块产权物业不得作为个人落户和入学依据。取得预售证5年内,自持比例不低于20%,且该自持部分为成片产权,不得销售转让。具体由城南园区牵头负责后续监管。 5、该宗地地下建筑不得超出地下室轮廓线(详见规划平面图);地下建筑的主要功能是停车、设备、人防,不得作其他用途;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 6、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8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地块编号:靖储2021挂1号;
报名时间:2021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1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至2021年03月1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1年03月10日8时30分 至2021年03月22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