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家报道!靖江旧城改造3号、7号、10号、14号、15号地块最新进展!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1-01-07  /  浏览:8681 次  /  

  旧城改造3号、7号、10号、14号、15号地块最新进展,这些区域的改造将让老城区焕然一新,2号和3号地块将建造高品质安置区,14和15号地块打造靖江“城市客厅”。

126.jpg

靖江老城改造1-10号地块副本.jpg


靖江旧城改造3号地块  

旧城改造3号地块东至布市里,南至精亚新天地,西至新建路,北至安宁路,是我市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老城区环境的项目之一。

该项目涉及总户数468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9961㎡。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格为:

1.住宅房屋:7105元/㎡。

2.非住宅营业房屋:新建路、安宁路临街19862元/㎡。

3.非住宅非营业房屋依据评估细则评估确定。

u=683595906,1202034019&fm=26&gp=0.jpg


(三)安置房价格。

1. 住宅安置房基准价为每平方米 7500元。

(1)层差系数。

以中间层为标准层,标准层系数为1.00,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系数±1%。

(2)房价结算办法。

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房屋所有补偿金额、补贴和奖励与产权调换用房应缴款相互结算,互找差价,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在交付安置房时结清。


此次,3号地块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2号或3号地块的安置房。有关部门请专业设计公司精心设计,在旧城改造2号、3号地块原地规划新建住宅楼、商业用房,并配建行政办公、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快递收发、养老服务等配套设施。新建住房分为80平方米系列、100平方米系列、120平方米系列、130平方米系列,户型设计合理,均为电梯房。

3号地块最新图片


靖江旧城改造7号地块  

东至新建路,南至西城河,西至西河沿,北至靖江市骥江幼儿园及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南侧弄道(详细地址见旧城改造7号地块征收红线图)。

微信图片_20210106230846.jpg

该项目涉及总户数265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0792平方米。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格为:

1.住宅房屋:7245元/平方米。

2.非住宅营业房屋:新建路临街22025元/平方米。


(一)产权调换安置方式。

1.私有住宅房屋和非住宅营业房屋的被征收人可选择:3号地块安置房或2号地块安置房。

2.直管住宅公房或单位自管住宅房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由公房管理部门或单位自管房产权人提供房源,租赁双方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二)安置房户型(面积)规定选择标准。

1.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70平方米以内(含70 平方米)可选择安置房80平方米系列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70 平方米~85平方米(含85平方米)可选择安置房100平方米系列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85平方米~105平方米(含105平方米)可选择安置房120平方米系列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105平方米以上可选择安置房130平方米系列户型。

2.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大的,选择产权调换户型(面积)以被征收房屋认定合法面积为基准,实行就近靠户型(面积)安置。选择相应户型后剩余面积达不到最小安置房户型面积一半的,不予安置。

(三)安置房价格。

1. 住宅安置房标准层价格为每平方米 7650元。

(1)层差系数。

多层(六层以下含六层):以二层为标准层,标准层系数为1.00,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系数±1%。

中高层、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以中间层为标准层,标准层系数为1.00,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系数±1%。

(2)房价结算办法。

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房屋所有补偿金额、补贴和奖励与产权调换用房应缴款相互结算,互找差价,不足部分由被征收人在交付安置房时结清。

(3)产权调换用房的选择采取“先签约,先腾房,先择房”的方式,被征收人在腾空交房的基础上,凭被征收房屋腾房验收证明和征收补偿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择房,具体择房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签约后腾房时间由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0天。择房顺序按照腾房验收证明顺序号进行排序。超过奖励时间腾空交房的,取消奖励补偿。

(5)被征收人自行向安置房建设单位缴纳车库、车位、物管费、层次差、公共能耗费、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

(6)强制搬迁周转用房。

周转用房地址为裕安苑(城北园区)。

2. 3号地块新建非住宅营业房屋底层安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3251元,2号地块新建非住宅营业房屋底层安置价格为每平方米23689元。

7号地块最新图片


靖江旧城改造10号地块  

东至人民中路,南至南城河,西至西城河,北至团结公寓南侧弄道(详细地址见旧城改造10号地块征收红线图)。

该项目涉及总户数289户,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9000平方米。

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基准价格为:

1.住宅房屋:7305元/平方米。

2.非住宅营业房屋:人民路临街22985元/平方米;迎宾西路临街16962元/平方米。

(二)安置房户型(面积)规定选择标准。

1.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70平方米以内(含70 平方米)可选择安置房80平方米系列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70 平方米~85平方米(含85平方米)可选择安置房100平方米系列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85平方米~105平方米(含105平方米)可选择安置房120平方米系列户型;被征收住宅房屋面积105平方米以上可选择安置房130平方米系列户型。

2.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大的,选择产权调换户型(面积)以被征收房屋认定合法面积为基准,实行就近靠户型(面积)安置。选择相应户型后剩余面积达不到最小安置房户型面积一半的,不予安置。

(三)安置房价格。

住宅安置房标准层价格为每平方米 7655元。

(1)层差系数。

①多层(六层以下含六层):以二层为标准层,标准层系数为1.00,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系数±1%。

    ②中高层、高层(七层以上含七层):以中间层为标准层,标准层系数为1.00,每增加或减少一层系数±1%。

10号地块最新图片


<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font-family: "Microsoft YaHei"

帮助说明 | 法律声明 | 关于我们 | 收费标准 | 联系我们 | 留言咨询
靖江房产网 靖江房产网管理平台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宁大道与清波路交叉口长海大厦12楼1209室
0523-82268088
网站客服QQ:qq:1162233798
苏ICP备17061968号-1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