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靖江拆迁征地附属物补偿标准公布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20-11-26  /  浏览:4325 次  /  

市政府关于公布

泰州市各市(区)征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2019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规定,我市按照等效替代、公平合理的原则,调整制定了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并上报省人民政府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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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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