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江外国语学校2019年招生公告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19-07-10  /  浏览:4987 次  /  

根据《2019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今年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阳光大道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阳光大道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

二、时间安排

7月10日开始,到学校南门领取排号单;

7月10日下午—7月14日,在指定的时间段,从南门进学校体艺楼一楼审核材料。

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三、招生办法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根据其合法固定住房和城区小学施教区,凭相关材料至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经相关部门联审后,免试升入相应的学校就读一年级。

2.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须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四、招生工作流程:

1.7月10日,发放排号单,一律到南门领取。家长根据范例要求自行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潦草。

2.7月10日下午—7月14日,根据排号单指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到校审核材料。

3.7月17日—7月19日,会同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联审。

4.7月20日—7月22日,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逐一通知家长,对材料不足或错误,请家长补足或更改。虚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材料直接退回。

5.7月23日—7月24日,安排一组审核人员值班,接受补报名。

6.7月25日—7月26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二次审核。

7.7月27日—7月31日,公示入学名单。

8.8月1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通知书发放

有入学资格的学生家长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其它

1.家长须根据排号单上指定的时段来校登记、审核。

2.为保证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家长一律从学校南大门进入,车辆有序停放在校外规定区域内,每个家庭参与人员不超过2人。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4869809  周老师。

 

 

靖江外国语学校

2019年7月8日

  附:城区小学施教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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