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江市滨江学校2019年招生公告
  • 资讯类型:数据政策  /  发布时间:2019-07-08  /  浏览:4449 次  /  

  来源:滨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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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9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今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0日,小学部到学校西门领取排号单,初中部到学校北门领取排号单;

  7月11日~7月14日,在指定的时间段,从西门进校审核材料。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根据其合法固定住房和城区小学施教区,凭相关材料至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经相关部门联审后,免试升入相应的学校就读一年级。

  2.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须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初中招生

  1.凡就读于城北小学、城中小学、外国语学校城南分校、越江小学、虹桥小学、真武小学或其他非城区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其合法固定住房和城区初中施教区,凭相关材料至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经相关部门联审后,免试升入相应的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

  2.我校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3.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19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须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执行《2018年靖江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学额政策。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招生工作流程:

  1.7月10日,全天发放排号单,小学到西门、初中到北门。

  2.7月10日,家长根据范例要求自行填写《入学信息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潦草。

  3.7月11日~14日,根据排号单指定的日期和时间段到校审核材料。

  4.7月18日,会同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联审。

  5.7月17日~19日,对存疑及提供双方买卖合同或小产权房的家庭进行实地走访。

  6.7月20~22日,对审核不通过的材料逐一通知家长,对材料不足或错误,请家长补足或更改。虚假或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

  7.7月23日~24日,安排一组审核人员值班,接受补报名。

  8.7月25~26日,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二次审核。

  9.7月27日,公示名单。

  四、入学通知书发放

  有入学资格的家长凭排号单领取《入学通知书》(关注学校门口公示栏或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领取时间、地点)。

  五、学校施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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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小学施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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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初中施教区


  六、其它

  1.家长须根据排号单上指定的时段来校登记、审核。

  2.因学校场地和工作人员有限,为保证登记工作有序进行,原则上由一位家长来校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天气炎热,家长尽量不要把孩子带到学校,请理解配合。

  3.咨询电话:13815988313(刘老师)。

靖江市滨江学校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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