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挂[2018]8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定位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靖储2018挂15号 |
工农路南侧,城东大道东侧 |
10173 |
商住 |
1.01≤容积率<1.02 |
建筑密度≤28% |
30%≤绿化率 |
70 |
2000 |
3500 |
10(万元) |
|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网挂[2018]9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定位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靖储2018挂20号
|
公新公路南侧,顺业路东侧 |
69966 |
商住 |
1.6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30% |
70 |
5000 |
15750 |
100(万元) |
|
1.本地块建筑规划图纸和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消防、抗震、防雷、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查需报相关部门审核,其余有关事宜由竞得人与有关部门对接。
2.该地块土地出让金以外,竞得人须按照新桥镇安置房建设的要求完成小区安置房建设,具体事项由竞得人与新桥镇协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须完成物业用房、门卫、绿化、围墙、小区监控配套设施,完成道路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完成供电、供水、通信、燃气铺(架)设工程,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以上附属设施按照规划要求无偿提供给全体业主及政府。
4.竞得人须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报建、报验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方可施工。竞得人实施过程中,须确保周边建筑物及财产安全。该房屋保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竞得人负责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产权证。以上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本地块工程应在2020年10月30日前按照相关住建、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的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如竞得人不能按时交房,按照每日10万元承担延期交房的损失。如造成的损失超过前述标准,则须按照实际损失承担。
6.竞得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安置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竞得人缴纳不得向安置户收取,各项规费按照靖江市人民政府现行收费标准由竞得人缴纳。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15日内,以现金或现汇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价。土地出让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不在成交总价之内,竞得人须另行缴纳。
7.本地块建成房屋限最高售价4000元/平方米。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特别说明事项详见《靖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网挂[2018]10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
保证金 |
起始价 |
增价规则 |
定位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靖储2018挂21号 |
公新公路南侧,顺业路东侧 |
66857 |
住宅 |
1.60≤容积率≤2 |
建筑密度≤30% |
70 |
5000 |
15100 |
100(万元) |
|
1.本地块建筑规划图纸和规划设计方案及规划、消防、抗震、防雷、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查需报相关部门审核,其余有关事宜由竞得人与有关部门对接。
2.该地块土地出让金以外,竞得人须按照新桥镇安置房建设的要求完成小区安置房建设,具体事项由竞得人与新桥镇协商,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须完成物业用房、门卫、绿化、围墙、小区监控配套设施,完成道路管网、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完成供电、供水、通信、燃气铺(架)设工程,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以上附属设施按照规划要求无偿提供给全体业主及政府。
4.竞得人须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相关报建、报验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等方可施工。竞得人实施过程中,须确保周边建筑物及财产安全。该房屋保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竞得人负责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等产权证。以上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本地块工程应在2020年10月30日前按照相关住建、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的综合验收并交付使用。如竞得人不能按时交房,按照每日10万元承担延期交房的损失。如造成的损失超过前述标准,则须按照实际损失承担。
6.竞得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安置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竞得人缴纳不得向安置户收取,各项规费按照靖江市人民政府现行收费标准由竞得人缴纳。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15日内,以现金或现汇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价。土地出让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不在成交总价之内,竞得人须另行缴纳。
7.本地块建成房屋限最高售价4000元/平方米。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特别说明事项详见《靖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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