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高、中考将至,为了能够给高、中考期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18日)的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积极防止和减少环境噪声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要求在此期间各相关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环境噪声防治措施,更加严格限制施工作业和生产时间,不得噪声扰民。我局将在高、中考期间加强夜间执法巡查。发生环境噪声扰民纠纷举报并经查实,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泰州市靖江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