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连发“引才红包”:南京出台多项人才落户购房新政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8-01-12  /  浏览:906 次  /  

  文:中新网

  中新网南京1月7日电(记者 申冉)7日,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该市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根据该新政,高层次人才在该市购房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40岁以下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不仅可先落户再就业,并享有相关的住房政策。
  随着南京市出台今年第一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以来,该市接连出台“引才政策”,希望通过安家落户的各项优惠,吸引海内外人才到南京发展。
  据该市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4月,南京市政府就已经出台了《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出台的新政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扩大了覆盖范围、增加了安居方式、加大了政策力度,在原《办法》基础上,进行了深化和拓展。
  根据计划,南京将在五年时间内,重点引进30名急需紧缺的外国专家、40个海外高端创新团队,挂牌50个支持柔性引才的海外专家工作室。预计,到“十三五”末,南京人才资源总量将增长到311万人,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
  据介绍,此次新政就是为了解决引进人才的落户购房后顾之忧。
  在此次新政中,首次明确了几类高层次人才的分类,主要指《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认定的A、B、C类人才:A类即国际杰出人才,以两院为参照基准。B类是指国家领军人才,以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为参照基准。C类则是指地方拔尖人才,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为参照基础。
对于这三类急需人才,南京市提供了多种安居方式:
  A类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上可在本市选择申购不低于200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免费租赁200平方米人才公寓、申领不少于300万元购房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B、C类人才可分别申请150平方米、12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也可申领每月7500元、6000元的租赁补贴。
  此外,对于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项目)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等的购房,《意见》提出: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同时,对于大学毕业生和研究生也有相应的落户和住房优惠政策。
  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后,即可申请享受相应的住房政策。
  对于人才安居办法覆盖范围以外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租赁补贴由两年延长至三年,标准不变,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购共有产权房。
  在人才安居办法认定的企业中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每月600至1000元租赁补贴,期限5年。也可申请租赁3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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