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江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对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开展联合检查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7-11-19  /  浏览:1307 次  /  
 文章:靖江日报
重点查处哪些行为?
怎么处理?
敲重点,一起来看看——
检查对象是谁?
此次,两部门对我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重点查处哪些行为?
重点查处以下九类行为↓↓↓
1、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2、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3、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4、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5、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6、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
 
7、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8、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9、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怎么处理?一旦发现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两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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