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限购?泰州市物价局、住建局联手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7-03-24  /  浏览:1153 次  /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今年泰州楼市紧张,不少楼盘推盘节奏跟不上,陷入“房荒”,而更多的楼盘价格涨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这一方面是大规模的棚改货币化安置所致,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坐地起价、投资炒房等可能。泰州市物价局、泰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联合出台文件,五大针对性的措施将有力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稳定商品房价格,维护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权益、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

  原文摘要:每次申请预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解读:保证商品房上市量

  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

  原文摘要:严禁无证认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和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解读:严禁哄抬房价、严禁捂盘惜售

  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

  原文摘要:商品房严格实行购房人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购房人预订商品房后,未在30日内签订预售合同的,预订应予以解除,解除的房源应当面向市场公开销售。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上备案、经双方协商一致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统一在泰州市房产管理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应按不高于原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签订的销售价格对外公开销售,不得指定购买人、不得在原购房条件的基础上再设置额外条件。

  解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规定的用意,在遏制炒房之风

  强化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申报

  原文摘要:开发企业必须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一次性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每套住房申报价格,单套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的单套销售价格。

  需要调整价格的应再次申报,且应距上次申报时间三个月以上,上调幅度不超过上次申报均价的5%。

  解读:价格调控有力稳定市场情绪,维护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权益

  加大商品房价格的监管力度

各地价格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加大商品房价格的监管力度,申报价格非正常的开发企业将被约谈,而不明码标价、坐地起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解读:严厉打击不按规矩出牌的开发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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