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办法公布,今年中考中,有三类考生可获加分。
今年中考加分对象有三类: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港澳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一至四级残疾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或转业军人子女;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根据加分方案,第一类和第二类考生招生时加10分投档。第三类考生参加中考时则按《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泰政联〔2013〕3号)第五条的要求具体实行优待。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新增“对被追认为革命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参加我市中考招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驻泰部队和泰州籍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学校,中考录取时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加分投档”两项内容。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10日前填写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证明材料。学校、市教育局初、复审后,对拟获加分考生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