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江部分开发商发布违法广告被查处
  • 资讯类型:楼市要闻  /  发布时间:2016-05-25  /  浏览:757 次  /  

文章:靖江网

今年以来,靖江楼市不断升温,市民的买房热情重燃,然而,市场监管、物价等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明码标价等违法现象在楼市有所抬头,市民买房时需多个心眼,以免被忽悠。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正对七家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的开发商进行立案查处,物价部门对两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开发商进行了处罚。

 
  专项整治查出
 
  七家开发商
 
  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将楼盘与学校“捆绑销售”是开发商常用的销售手段。为了孩子的将来着想,家长往往会狠心接受比周边高出一截的房价。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已经明确,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市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我市某楼盘通过发布广告大力宣传“买房就能上××学校”。
 
  还有些楼盘打出“即买即收租”“抢到就是赚到”等类似广告语,部分楼盘广告中介绍周边正在规划中或建设中的设施,以此吸引买房者,此外,“距××仅×分钟”“×分钟可到达××”等房产广告语也多次出现。对此,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指出,自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另外,在此次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一楼盘广告中号称销售达到多少,然而通过实际调查,并没有宣传中那么高的销量,该楼盘的广告行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还有一楼盘在广告中使用容易产生误导的绝对化用语,宣称自己是“×××首选”,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
 
  目前,市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正对涉嫌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广告的七家开发商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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