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结路14号地块将采用部分商品房安置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6-04-27  /  浏览:928 次  /  

 日前,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和团结路14号地块征收区域公布了《靖江市团结路14号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此次《方案(征求意见稿)》在房屋征收方面提出了新内容。

私有住宅房屋和非住宅营业
 
  用房的被征收人
 
  均可选择产权调换
 
  团结路14号地块是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旧城区改造项目。该地块征收范围北至团结路,南至原国润百货,东至靖城街道办事处,西至人民路。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补偿方式、计户原则、安置地点、未经登记建筑物的认定、房屋用途和面积认定标准、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相关设施移装补助费、搬迁奖励费等内容。根据意见稿,私有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选择安置用房进行产权调换,安置房地点为长虹花园。非住宅营业用房的被征收人可选择天伦花苑和长虹花园的营业用房产权调换。
  今年将推出“房票”安置
 
  记者注意到,《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一个新词——“房票”安置。
 
  《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房票”安置。被征收房屋认定为“住改非”的,如选择产权调换的,只能选择住宅公寓楼;选择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用房产权调换的,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和被征收房屋价值在同一评估时点分别计算后,结清差价。选择“房票”安置的,由被征收人凭“房票”自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征收部门表示,这是我市实施房屋征收管理制度以来,首次提出“房票”安置。
 
  何谓“房票”安置?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房票”是产权调换的一种形式,但和以往实施的产权调换有所不同的是,“房票”安置给被征收人更多的选择权,被征收人可以不选择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用房,而是根据自身对房屋户型、地段的需要,到市场上选择中意的住宅。选择“房票”安置的,补贴标准除按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标准给予补贴,另外可按实际使用房票金额的3%增加补贴,“房票”补贴结算由被征收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等与征收部门结算。
 
  目前我市已有十多家开发企业愿意参与“房票”安置。
  5月20日前
 
  可向有关部门提意见
 
  《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广泛听取被征收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5月20日止。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靖江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就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房屋征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房屋征收阳光操作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前段时间,征收部门启动14号地块房屋征收筹备工作,对该地块各户的房屋权属、面积等进行登记调查。记者在14号地块征收现场看到,现场除公布《征求意见稿》内容外,有关部门还公示了该地块被征收房屋调查及认定情况。下一步,征收部门将严格政策标准,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对签约情况、补偿内容等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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