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苏州房价不断上涨的局面似乎要被终结了。3月18日,苏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总计十条,包括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有一条内容规定,“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同一批次不同类型房屋价格可以区别定价。下一批次备案预售价格不宜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的6%。”
也就是说,开发商在一年之内楼盘的涨幅最多只能涨12%。但文件内容并未提及具体实施时间。
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表示,政府在扩大市场供应的同时还对最高价格作出限定,这对开发商也是一大考验。如果开发商对后市预判不准,可能之前入市价格比较低,但后续就不能涨了。但如果定价太高,一方面可能卖不动,另外,眼前市场风向转变,后续万一遇到调整,原先制定的价格在去化上会遇到挑战。所以在定价时会尽力贴近市场,不会出现非理性涨价行为。东早。
中原地产分析师卢文曦表示,政府在扩大市场供应的同时还对最高价格作出限定,这对开发商也是一大考验。如果开发商对后市预判不准,可能之前入市价格比较低,但后续就不能涨了。但如果定价太高,一方面可能卖不动,另外,眼前市场风向转变,后续万一遇到调整,原先制定的价格在去化上会遇到挑战。所以在定价时会尽力贴近市场,不会出现非理性涨价行为。东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