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禽兽不如!常州一外地男子性侵12岁继女 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6-03-06  /  浏览:602 次  /  
  “我真是中了邪了,才会做出这种事。”3月2日下午,面对审判,蒋某痛哭流涕,悔不当初。因对12岁继女实施性侵,蒋某被新北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宁宁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2岁时,她随母亲李某改嫁到蒋某家,一直以为蒋某就是她的亲生父亲,而蒋某也一直将她视如已出。婚后,李某又生了个儿子。
 
    蒋某和李某都来自外地,暂住常州市新北区,蒋某在厂里打工,李某做些小生意,时常要外出进货。去年8月的一天,李某又一次晚上外出进货,天正热,宁宁在卫生间洗澡,因听妻子说起宁宁最近身上痒,蒋某便进卫生间帮宁宁查看,结果一时未能控制住,性侵了宁宁。宁宁十分害怕,事后未及时告知母亲。之后,趁妻子再次外出进货,蒋某又两次伸出罪恶之手。
 
    李某对此一无所知,直到偶尔听蒋某说起帮宁宁洗澡时,觉得不妥问女儿,女儿才悄悄告知真相。李某十分气愤,当即与蒋某离婚。面对蒋某跪地恳求,她虽一时心软,但最后还是选择了报警。
 
    在法庭上,蒋某痛哭流涕,但一切已晚,最终,法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半。
 
    虽然被告人受到了惩处,但对孩子的伤害已难以挽回。“该案中,李某作了正确的选择,没有为了所谓亲情和现实考虑纵容犯罪,但该案暴露出的孩子性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值得反思。”该案承办法官借案件再次呼吁,学校、家庭要开展合适的性教育课程,告诉孩子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能够让别人随便看和随便摸,就算是亲人也不例外,遇到侵害要及时求助。
 
(新民网 编辑 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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