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国土工告字(2015)009号
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要求(详见附表)
二、竞买人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限公司,实收注册资本要求详见附表。
三、竞买手续的办理
有意竞买者自2015年10月30日起2015年11月20日止在工作日内持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阳光大道12号505室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详见附表。
四、挂牌相关事项
1、挂牌期限自2015年11月21日上午9时起至2015年11月30日下午17时止(工作日内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竞买人在该期限内报价。挂牌期限截止前1小时出让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如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将对挂牌宗地参照土地拍卖规则进行现场竞价,最后挂牌价格为现场竞价的首次报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挂牌、报价地点:靖江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505室。
挂牌期限截止日的挂牌、报价地点见出让须知。
2、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详见附表。
3、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具体要求详见出让规则、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竞买人可自行踏勘挂牌出让宗地,费用自理。
4、本次挂牌出让文件中的货币单位未特别说明的均为人民币。
5、特别提示:竞得人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应在《江苏省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时限内(6个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文件,否则出让合同自然终止。
非本地企业通过招拍挂形式竞得工业用地后,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的注册资本、行业类别在靖江市成立新公司后,办理供地手续。
五、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靖江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江苏土地市场网刊登变更公告,或以书面方式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通知为准。
六、出让人及其联系方式
出让人: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23-84832529、81160140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506室。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8日
靖国土工告(2015)009号
序号 挂牌编号 用地位置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出让面积(M2)出让面积(亩) 行业类别 投资强度 (万元/亩) 规划指标要求 实收注册资本要求 (万元/亩)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靖工-2015-012号 东兴镇迎江村 工业 50 107889 161.8335 金属制品业 ≥276 1.1-2.0 40%-55% 12%-13% 50 2200.94440
2 靖工-2015-022号 西来镇荷花村 工业 50 1774 2.661 专用设备制造业 ≥337 1.1-2.0 40%-55% 12%-13% 50 66.53 33
3 靖工-2015-053号 孤山镇新庄村 工业 50 1491 2.236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53 1.1-2.040%-55% 12%-13% 50 55.91 28
4 靖工-2015-059号 斜桥镇筱山村 工业 50 3989 5.9835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94 1.1-2.0 40%-55% 12%-13% 50 149.59 75
5 靖工-2015-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