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市区道路禁止部分车辆通行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的通知
- 资讯类型: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5-10-15 / 浏览:1835 次 /
- 2015-10-15 更新 投诉举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打下良好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拟对市区道路限制部分车辆通行进行调整。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科学性、合理性,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5年10月21日前与市交巡警大队法宣科(江平路356号)联系。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84852191(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913368062@qq.com
微信公众平台:靖江交警(JJ_jiaojing)。
靖江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关于调整市区道路禁止部分车辆通行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1.大型客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及本市合法经营的公交车、包车、班车除外;
2.载货汽车:是指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
3.专项作业车: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相关规定确定;
4.农用运输车(含拖拉机);
5.三轮载货摩托车。
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以及工程救险车、环卫作业车、交通设施管养作业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二、禁止通行的范围
(一)全天候禁止通行区域
1.环城路(不含)内所有道路;
2.盐锡线(不含)以东、南环路和木金路(含)以南、城东大道(城东大道只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以西、新洲路(含)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3.人民路、通江路全线;
4.建安路
大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22:00至次日6:00允许在上述道路内通行。
(二)兴业路(南环路口至中洲路口)
6:00至20:00禁止通行(大型载客汽车除外)。
(三)外埠过境车辆一律经环城路行驶,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需要,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需进入市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应事先按规定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一)通行证分为季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四类车”通行证三种。季度通行证每季度核发一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天;“四类车”通行证指需要在禁区内施工的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水车,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季度通行证的申领
1.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申请(暂不受理非本籍车辆申请);
2.申领时携带行驶证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复印件到市交巡警大队秩序科受理申请登记;
3.市交巡警大队秩序科一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定申请事项,并按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办理通行证申请。
(三)临时通行证的申请
1.需申请临时通行证的车辆,携带车辆行驶证、提(送)货单据或车辆单位证明到各临时通行证办理点申领;
2.按申报内容,由办证点发给当天有效的市区临时通行证;
3.在禁区内停留时间已超过通行证有效期限的,需到办证点进行补办登记。
(四)“四类车”通行证的申领
1.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水车等“四类车”通行证只能由单位提出申请;
2.申领时需携带单位证明材料、申请书、行驶证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复印件到市交巡警大队秩序科受理登记;
3.交巡警大队秩序科一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定申请事项,并依法作出是否准予办理通行证决定。
(五)临时通行证办理地点、时间:
靖城中队(江平路356号) 电话:84812920
新区中队(人民南路欣欣家居南)
电话:84629112
滨江新区中队(华阳路) 电话:84690116
八圩中队(高九线与姜八线路口东50米)
电话:84630908
查报执勤中队广靖查报站(南环西路广靖匝道入口)
电话:41508510
临时通行证办证点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夏季15:00~18:00)
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5年10月21日前与市交巡警大队法宣科(江平路356号)联系。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84852191(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913368062@qq.com
微信公众平台:靖江交警(JJ_jiaojing)。
靖江市公安局
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
关于调整市区道路禁止部分车辆通行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禁止通行的车辆类型
1.大型客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旅游客车及本市合法经营的公交车、包车、班车除外;
2.载货汽车:是指重型、中型、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
3.专项作业车:具体参照载货汽车相关规定确定;
4.农用运输车(含拖拉机);
5.三轮载货摩托车。
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以及工程救险车、环卫作业车、交通设施管养作业车在作业期间,准许在禁行道路通行。
二、禁止通行的范围
(一)全天候禁止通行区域
1.环城路(不含)内所有道路;
2.盐锡线(不含)以东、南环路和木金路(含)以南、城东大道(城东大道只禁止重型、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以西、新洲路(含)以北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3.人民路、通江路全线;
4.建安路
大型载客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22:00至次日6:00允许在上述道路内通行。
(二)兴业路(南环路口至中洲路口)
6:00至20:00禁止通行(大型载客汽车除外)。
(三)外埠过境车辆一律经环城路行驶,禁止进入市区道路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
因生产生活需要,以上限制通行的机动车在限行时段需进入市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应事先按规定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一)通行证分为季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四类车”通行证三种。季度通行证每季度核发一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天;“四类车”通行证指需要在禁区内施工的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水车,有效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季度通行证的申领
1.由机动车所有人提出申请(暂不受理非本籍车辆申请);
2.申领时携带行驶证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复印件到市交巡警大队秩序科受理申请登记;
3.市交巡警大队秩序科一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定申请事项,并按规定作出是否准予办理通行证申请。
(三)临时通行证的申请
1.需申请临时通行证的车辆,携带车辆行驶证、提(送)货单据或车辆单位证明到各临时通行证办理点申领;
2.按申报内容,由办证点发给当天有效的市区临时通行证;
3.在禁区内停留时间已超过通行证有效期限的,需到办证点进行补办登记。
(四)“四类车”通行证的申领
1.渣土车、混凝土运输车、沙石运输车、运水车等“四类车”通行证只能由单位提出申请;
2.申领时需携带单位证明材料、申请书、行驶证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复印件到市交巡警大队秩序科受理登记;
3.交巡警大队秩序科一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定申请事项,并依法作出是否准予办理通行证决定。
(五)临时通行证办理地点、时间:
靖城中队(江平路356号) 电话:84812920
新区中队(人民南路欣欣家居南)
电话:84629112
滨江新区中队(华阳路) 电话:84690116
八圩中队(高九线与姜八线路口东50米)
电话:84630908
查报执勤中队广靖查报站(南环西路广靖匝道入口)
电话:41508510
临时通行证办证点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夏季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