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看靖江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6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靖江智慧城市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靖江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靖江市政府”)签署《关于靖江智慧城市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根据《战略合作协议》,靖江市政府将未来5年(2015-2019年)由市财政及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靖江市智慧城市项目通过合法有效方式总包给公司承建,项目范围涵盖靖江市智慧城市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港口、智慧旅游、市民一卡通、平安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管网等。项目总投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具体投融资项目、额度及收益以靖江市政府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如下公告:《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靖江市智慧新港城项目PPP共建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靖江新港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城投建”)签署《靖江市智慧新港城项目PPP共建合同》(以下简称“《共建合同》”)。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公司为智慧新港城项目PPP社会资本共建合作方,并决定由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直属企业新港城投建与公司组建项目合资公司承担实施智慧新港城项目投资与建设。智慧新港城项目规划范围78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69亿元;项目总体预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金额约34,700万元,建设周期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二期建设金额约42,200万元,建设周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如下公告:《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取消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两个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取消原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两个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国平、王忠华、郑敏、张凌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赞成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5—049
特别风险提示:
1.《战略合作协议》系协议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与指导性文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预计投资金额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投资由各具体项目投资组成,公司是否能顺利承接该等具体项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程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具体承接的项目情况、实施条件及项目金额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确定。具体项目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相关情况
靖江市政府将未来5年(2015-2019年)由市财政及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靖江市智慧城市项目通过合法有效方式总包给公司承建,项目范围涵盖靖江市智慧城市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港口、智慧旅游、市民一卡通、平安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管网等。项目总投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具体投融资项目、额度及收益以靖江市政府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靖江市人民政府
靖江市为江苏省泰州市下辖市,全市总面积665平方公里,人口68.5万,辖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省级开发区(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拥有优质长江岸线52.3公里,其中深水岸线35公里,为国家一类独立开放口岸。2014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13.7亿元,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9.1亿元,县域经济和基本竞争力居全国百强县第26位。
三、合同主要条款
靖江市政府将未来5年(2015-2019年)由市财政及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靖江市智慧城市项目通过合法有效方式总包给公司承建,项目范围涵盖靖江市智慧城市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智慧港口、智慧旅游、市民一卡通、平安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管网等。项目总投资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第一期(2015年至2016年底)投资建设项目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第二期(2017年至2019年底)投资建设项目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具体投融资项目、额度及收益以靖江市政府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靖江智慧城市项目由靖江市政府研究决定,形成相关决议文件。由靖江市相应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靖江政府提出项目立项申请,靖江市政府将本项目资金列入市年度财政性资金计划。靖江市政府支持公司成为相关项目的顾问。
公司作为总包方参与靖江智慧城市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融资,为整个智慧靖江项目提供顶层设计,为靖江智慧城市未来各子项目提供咨询和设计方案,并确保相应服务优质到位。公司将整合公司资源和项目运作经验,采用个性化的方式为智慧靖江项目提供融资,确保项目逐步推进实施。公司在靖江成立项目公司作为靖江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运作主体,专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尚未实施具体项目,对公司当期业绩暂时并无影响。由于具体项目实施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后续能否由公司予以实施,尚需根据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情况确定。如具体项目顺利由公司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过智慧城市项目周期较长,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幅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 《战略合作协议》系协议各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与指导性文件,由于项目周期较长,《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预计投资金额可能会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投资由各具体项目投资组成,公司是否能顺利承接该等具体项目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洽谈并履行必要的政府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程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具体承接的项目情况、实施条件及项目金额将根据最终签署的具体项目实施协议确定。具体项目确定后,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2.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战略合作协议》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名称:《靖江市智慧新港城项目PPP共建合同》(以下简称“《共建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共建合同》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共建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特别风险提示: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共建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5年8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靖江市智慧新港城项目PPP共建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靖江新港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城投建”)签署《靖江市智慧新港城项目PPP共建合同》。
上述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共建合同》相关情况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公司为智慧新港城项目PPP社会资本共建合作方,并决定由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直属企业新港城投建与公司组建项目合资公司承担实施智慧新港城项目投资与建设。智慧新港城项目规划范围78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69亿元(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审计结算价格为依据)。公司与新港城投建关于此项目的合作主要分为项目建设和股权回购两方面。
(二)靖江新港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康桥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焦炭、纺织品、化工原料、服装、鞋帽、体育用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房屋工程建筑、道路和桥梁工程建筑、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工矿工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投资与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6日
股权结构: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100%。
新港城投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公司为智慧新港城项目PPP社会资本共建合作方,并决定由靖江市人民政府国有直属企业新港城投建与公司组建项目合资公司承担实施智慧新港城项目投资与建设。智慧新港城项目规划范围78平方公里,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69亿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新港城投建以货币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与新港城投建关于此项目的合作主要分为项目建设和股权回购两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建设。项目公司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相关建设,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项目工程承建分包商;新港城投建应为本项目招标提供政府招标平台,确保本项目招标组织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参与工程监督与验收;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将由智慧城市顶层设计、信息基础设施、基础数据资源中心、公共服务系统、城市治理系统、民生服务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和智慧港口等组成。
2、股权回购。为把78平方公里的区域打造成一个有机的智慧城市体系,项目公司将建设诸多智慧化模块。本项目分批竣工后,由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机构根据项目立项时的可研报告为原则、后续双方认可签订的建设合同中的标准为补充进行逐批验收,并对项目进行审计确定竣工结算依据;验收合格后,新港城投建按合同约定分期向公司支付相应股权的回购款,直至回购款全部结清,公司将其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全部移交新港城投建;回购款结清之前,项目范围内资产的所有权属于项目公司。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69亿元(具体金额以工程竣工验收时的审计结算价格为依据,以下简称结算价格),项目总体预计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金额约34,700万元,建设周期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二期建设金额约42,200万元,建设周期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0日。如项目公司在实际项目实施中发生增减项,需取得新港城投建与公司双方书面认可,方可相应调整项目规模。双方约定回购总金额为全部回购金额的加总(即项目总投资金额加上约定利润总额)。新港城投建拟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款项,将通过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议,并纳入财政预算,作为新港城投建向项目公司支付回购款的担保。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共建合同》项下项目有利于公司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公司经营业绩,使得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改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智慧城市业务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巨大,公司目前流动资金较少,难以大规模开展智慧城市业务。因此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拟向顾国平等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43,835,616股(含643,835,616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23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24,123.39万元用于智慧城市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智慧城市业务的营运资金。但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公司将通过贷款、股东借款等可行的融资方式解决项目资金,但可能对《共建合同》项下项目的实施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