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我市二手房营业税新政实施首月成效明显,二手房交易量增加,营业税减免188.95万元。
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2015年3月31日起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变成2年。文件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营业税免征年限的缩短,更受买房者欢迎,据测算,以一套100万元的符合条件的二手房来说,新政前后,所要缴交的营业税相差5.5万元。
在新政的刺激下,4月份,我市二手房交易明显升温,二手房交易量达203套,成交额高达1.4亿元,实现营业税收入119.3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增长50%、63%,营业税收入下降43%。与2015年前三个月平均值相比,4月份二手房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增长31%、38%,营业税收入下降34%,其中,2年以上5年以下的住房交易量为56套,减免营业税188.95万元。 (靖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