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管公积金新调整!买自住房可贷120万!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5-03-22  /  浏览:784 次  /  

公积金再调!

本月18日起,对买首套自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内未提住房公积金的用户,国管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划定线将由2万元调高至5万元。
   国管公积金发布的这份通知中称,将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通知称,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将原规定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照2万元计算,调整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
   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普通商品房时,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审批的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0倍。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 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② 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③ 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住房公积金的6种用途
❶ 购房
❷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❸ 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
❹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❺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❻ 治疗重大疾病

其他调整
  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国管公积金还放宽90平米以上自住房贷款额度,自2015年2月9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且为首套自住住房的,比照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缴存状态,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实行贷款受理单和限时办结制度

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受委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自受理单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因个人原因补充材料的时间)完成审批。

  贷款进度可上网查询

缴存职工可以通过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www.zzz.gov.cn)“个人贷款查询”栏目,或受委托银行贷款经办网点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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