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靖江节约用地 鼓励建多层厂房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14-12-21  /  浏览:683 次  /  

       建设多层厂房三层以上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技改扩产项目产出率低不新增用地、低效用地要收回或置换处置……最近,我市全面推出节约集约用地“新政”,努力促进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

  据了解,我市确定的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目标是:“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降低33%,到2020年再降低37%;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水平力争提升58%,到2020年再提升52%,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持全省领先。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考核将纳入全市综合考评体系。

  围绕用地计划,我市全面加强土地利用年度管理和调控,引导用地向高标准厂房、高投资强度项目、优质产业倾斜。从2015年起,实行高标准厂房用地计划单列制度,每年安排不低于50亩的用地计划,用于高标准厂房建设;强化市场调节作用,每年安排不低于150亩的工业用地计划,采取“举牌拿土地,市场定价格”方式出让。推行新增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实行有保有控的产业用地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效保障对经济转型升级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民生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企业因上市募集投资项目用地需求。

  今后,项目节地准入变得更严格,不符合节地标准将“一票否决”。我市规定,除行业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工业项目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不得低于1.1。按照土地使用标准,投资小于5000万元、用地规模小于20亩的新增工业或仓储项目,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申请技改扩产的项目,如上一年度亩均税收低于10万元,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安置房建设一般采用高层或小高层安置模式,容积率不低于1.6;特殊地块采用多层安置的,容积率不低于1.3。

  我市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尤其是推进四层及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建设,引导投资者进行土地立体开发利用,积极向空中或地下要效益。我市明确,对建设多层厂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实行第一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减半征收,第三层以上免征。在符合规划、环保、消防、安全和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工业、仓储企业翻建(扩建)厂房提高容积率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加高、加层免于处罚,不予增收土地价款和相关规费。

  全市将建立闲置土地、低效用地数据库,加大存量用地处置、开发利用力度。一般工业项目前三年平均年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仓储、港口码头项目前三年平均年亩均税收低于1.5万元的项目用地,确定为低效用地。今后,各项建设优先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使用存量用地每年递增10%,年度用地计划安排与使用存量土地挂钩。因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要足额征缴土地闲置费,符合收回条件的依法收回。低效用地会采取限期开发、转型升级、合资建设、鼓励流转、协议置换、协商收回、收购储备等方式处置。(靖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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