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筹资了,筹资标准为580元/人,其中市、镇两级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490元,参保者个人只需缴90元。
2013年,我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市范围内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该医保,包括新生儿、在校学生、自由职业人员等。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480元/人,其中财政补贴400元,个人缴纳80元,全市共有33万多人参保。为切实降低参保居民负担,根据省有关规定,我市提高2015年度筹资标准,同时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从现在起,全市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可以到所在村、社区缴费参保,参保工作在12月1日之前结束。经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费由各镇(办事处)政府统一缴纳。(靖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