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建】渔婆农贸市场搬迁大幕即将开启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3-11-14  /  浏览:1160 次  /  

 

 

       2013年11月13日下午,市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渔婆农贸市场综合改造”项目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市领导表示   从2013年11月16日起,江苏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批发区、零售区将陆续公开招标,渔婆农贸市场改造工作有序启动。

       为改善渔婆农贸市场设施与环境,更好地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去年12月,在渔婆北路开工新建江苏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目前,一期工程即将竣工验收,11月底可入驻装修,内设果蔬、水产、鲜肉、干货、家禽、熟食5个批发区和自产自销区、零售区、商铺区、仓储区等,可安排批发商铺252户、零售摊位234户和自产自销大棚5000平方米,另配套建设绿化景观、公厕、垃圾收集房、停车泊位等市场服务设施,将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新市场由全资国有的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公司负责建设,归口市城市管理局管理,委托渔婆集贸市场管理所营运。

       为确保新老市场平稳过渡,实现经营场所有序变更、经营行为有效延续,市政府决定,对渔婆农贸市场现有经营户(含零售、批发),通过公开招标竞价的方式,可以优先承租摊(铺)位,入驻江苏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现有经营户在指定时间内进入批发市场的,明确以下政策:(1)第一批的摊(铺)位承租招标统一面向现有经营户组织,招商进入的其他经营户参加第二批承租招标;在招标报名的截止时间前未履行报名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2)市场招标评审委员会将综合新老市场摊位的面积、设施及市场吞吐量、经营户可承受能力等,研究确定合理的招标底价,每平方米营业面积底价的均价原则上低于老市场。(3)对所有摊(铺)位有条件的地方按经营需求统一装修,尽量满足经营户较快进入正常营业状态的需求。(4)对搬迁进入新市场的原渔婆农贸市场经营户免收新市场三个月的摊(铺)位租金;招商进入的其他经营户不享受减免租金的优惠。(5)现有经营户竞得江苏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内摊(铺)位使用权并如期完成搬迁的,租期结束前的剩余租金可抵扣新市场摊(铺)位使用权中标租金;未竞得摊(铺)位使用权、在规定时间内迁出的,租期结束前的剩余租金可予结算退还。(6)对进入新市场的经营户视2014年度经营业绩可从当年度租金中给予一定的返还奖励。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渔婆农贸市场封场改造通告11月1日正式发布;渔婆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公开竞价时间自11月16日始,竞价工作按功能区域分块组织;渔婆农贸市场搬迁工作于12月5—7日集中进行,所有经营户须于12月7日前迁出,市场于12月8日起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实行封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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