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产】江苏13地楼市“光打雷不下雨”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11-03-25  /  浏览:1011 次  /  

     出处:江南时报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提出,各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3月31日大限将至,目前全国仅有银川、太原、佛山等7个城市公布了房价控制目标。昨天,记者从省住建厅相关人士处获悉,江苏各个地级市和县级市都要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目前各地已制定了方案,并于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但采访中不少业内专家对房价控制目标的预期效果并不看好。

  8天倒计时,房价调控目标仍纠结

  省住建厅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按照‘新国八条’和省里文件要求,江苏13个地级市以及县级市都要出台房价控制目标,具体什么时间出由各地政府确定,但都会在3月31日前公布。”如今,大限将至,江苏还没有一个城市甘当“出头鸟”,会不会到了时间节点有的城市还不出?“这个应该不会,如果不出的话,要进行问责的。”该人士表示。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大限将至,全国各地之所以才有7个城市公布目标,是因为各地都在纠结如何制定目标,怕定高了中央不满意,定低了完不成将被约谈甚至问责,因此,各地都不愿抢先公布,而是观望其他城市如何制定。江苏各地自然也不例外,那么作为省会城市的南京会不会带头公布?

  “南京向来不会靠前,就像限购令一样,会等其他一二线城市目标出来后看看反响效果,再决定如何出、何时出。”易居中国高级分析师刘永超表示。网博机构总经理孙海也认为,南京会在同类城市纷纷出牌之后,报出一个相对折中的目标,不冒进也不温和。

  专家预测:南京目标增幅应不低于12%

  由于“新国八条”中只提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而对如何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却没有具体解释,就是说这个目标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数值可以是增幅也可以是降幅。记者从省住建厅上述人士处了解到,江苏各地目前都按照“新国八条”中要求的三个参照标准制定了目标方案,却对具体内容避而不谈。但该人士同时表示,“制定的目标不可能是降幅,每个城市都不会这么做的。”这就意味着,江苏各地的房价控制目标将是控制增幅。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已发布目标的几个城市来看,年度GDP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将被作为各大城市房价控制目标的重要参照物,10%-15%的增幅或是全国控制目标的平均水平。江苏各地的控制目标也大概在这个范围内浮动。一位不愿具名的观察人士认为,如果按照目前部分城市参照的标准制定,2010年南京GDP增速是13.3%,2011年增长目标是12%,则今年南京房价的上涨幅度不能超过12%。而去年南京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6%,今年预计增速也差不多。综合两方面因素,南京今年房价的控制目标应是不低于12%。

  “根据前几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预计南京房价的控制目标增幅应该会在10%-14%之间。”刘永超表示。苏鼎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宋坚预计南京将和大部分城市一样,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15%。

  关注目标背后的具体举措更重要

  江苏各地房价控制目标公布已进入倒计时,但目标公布后,究竟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抑制房价上涨?采访中,不少业内专家并不看好。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系主任、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认为,国家让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采用经济手段来干预市场问题,再加上确定房价控制目标参照标准的不合理性,最后产生的结果不但不能遏制住房价,反而会出现当地政府为完成目标而采取更多的人为行政干预。“比如到了三季度末,如果有的地方房价涨幅突破了制定的目标值,接下来的一个月为了完成目标,当地政府会采取让高价盘推迟开盘或者压低开盘价格等一些行政干预。”在他看来,不针对房价上涨的原因进行调控,而只针对表面的指标、数据进行调控,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调控决策注定难有理想的结果。

  “目前江苏各地房价已在高位运行,如果将房价涨幅控制在10%或者15%以内,意义就不大;相反,如果控制跌幅,让房价回归5%-10%的降幅则对市场更有影响。但从地方政府利益出发,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各地设定涨幅的可能性较大。”刘永超说,如果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只是针对涨幅而不是跌幅的话,对整个房地产市场所起的作用就非常有限。“制定目标很容易,最重要的是要关注目标背后的方式和手段,即当地政府究竟会采取怎样的措施去完成目标。”他表示,稳定房价最关键的还在于现有调控政策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性,特别是限购令要常态化执行下去。如果经济稍微波动,限购就取消的话,整个房地产市场就会出现报复性反弹,房价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业内人士认为,从各地公布的目标看,以GDP或者人均收入作为参照标准都过于宽松,各地都不约而同地以控制房价涨幅作为目标,这样不仅为房价上涨留下了很大的空间,而且这些目标制定一旦不合理,就可能损害已有的调控成果。

  针对业内的质疑,省住建厅人士表示,有的城市是由建设部门来牵头,有的是由发改委牵头,也有的是由物价部门牵头,这几个部门都要参与进来,届时将综合考虑,联合采取完成目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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